在寧夏自治區廣播電視局的精心組織與統籌推進下,全區50座無線發射臺站140份地面數字電視和調頻廣播《廣播電視頻率使用許可證》完成統一換發工作。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為確保廣播電視頻率使用許可證辦理工作順利推進,自治區廣播電視局編制《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無線)》和《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使用許可證》辦理工作指南,明確換證對象、換證條件、換證程序和換證要求,指導各級廣電行政部門和播出機構開展廣播電視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無線)和廣播電視專用頻率頻道使用許可證換發申報工作。
二是加強協同配合。為確保換發工作高效、規范,自治區廣播電視局主動對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安全傳輸保障司,協調解決辦證過程中涉及的政策解讀、技術標準等難點問題,并通過集中培訓、實時答疑、專項指導等方式,及時解決各級廣電行政部門、各播出機構在換證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確保申報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和準確性。
三是嚴格審核把關。嚴格按照《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無線傳輸覆蓋網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督促各級廣電行政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責任,嚴格審核各無線發射臺站頻率頻道技術參數,確保發射功率、編碼參數、節目名稱等關鍵內容符合行業規劃要求。
通過此次集中辦證工作,全區廣播電視無線發射臺站實現了“持證運行、參數合規、管理規范”的工作目標,有效整治了擅自變更技術參數等違規行為。下一步,自治區廣播電視局將持續強化廣播電視無線電秩序管理,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不斷提升廣播電視傳輸質量與服務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收聽收看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權益。